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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选定13家央企报送XBRL格式财报


  国资委、财政部发布通知,选定13家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财务监管报表XBRL扩展分类标准报送2013年度XBRL格式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实例文档。

  为提高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水平,推动实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以下简称通用分类标准),实现企业财务决算报告标准化,促进财务信息应用,提升监管工作效率,根据《关于印发国资委财务监管报表XBRL扩展分类标准的通知》,国资委选定了部分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财务监管报表XBRL扩展分类标准报送2013年度XBRL格式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实例文档。

  首批试点实施国资委财务监管报表XBRL扩展分类标准的中央企业共13家,包括: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实施主体为集团合并层面和所属上市公司,鼓励有条件的试点企业探索全级次实施,鼓励非试点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实施。

  实施企业编制2013年度XBRL格式财务决算报告实例文档,除了遵循国资委财务监管报表XBRL扩展分类标准及其指南和编报规则外,还应符合XBRL技术规范系列国家标准(GB/T25500),并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相关扩展分类标准及其指南和编报规则中适用的要求。实施企业选择XBRL软件,应当遵循《关于开展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规范系列国家标准符合性测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软件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以确保标准实施质量。

  实施企业在正式报送前,应当对本企业XBRL格式财务决算报告做好校验工作,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本企业XBRL财务决算报告实例文档报送国资委。实施企业应正式行文报送本企业XBRL格式的财务决算报表(含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全套报表电子文档。

  据悉,财政部于2010年10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并于2011年组织了通用分类标准首批实施工作,参与实施的企业采用XBRL编制并向财政部报送年度财务报告。至2013年底,实施范围涵盖18家银行(包括所有上市银行)、13家中央国有大型企业、5家保险公司以及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169家地方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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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25:5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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