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按2%至5%差别预征土地增值税
北京市再次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北京市住建委与京地税局联合发文称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商品房按照预计增值率实行2%-5%幅度预征率,保障性住房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今日公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照预计增值率实行2%至5%的幅度预征率。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最低按照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增值税。此前已经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的收入按原有办法计算。
房企按规定销售的各类保障房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按商品房的成本和最终销售收入之间的差价,按一定标准征收的税金。预征是在销售过程中征收,预征的税金如果多或少,会在最后多退少补。
去年12月北京就已经发文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以往的1%上调至大部分房地产项目按2%征收。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项目,按销售收入的3%预征,销售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房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北京中原地产张大伟向新浪财经分析称,按照目前北京楼市的现状,部分高价项目甚至可能最高出现每平米数千元的土地增值税,如果细则执行到位有利于增加开发商囤地的成本,严重打击了开发商囤地的积极性,增加在售项目的销售成本,很可能使得部分土地价格过低的项目开始出现明显的降价求售现象。
对于再次上调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率,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在其微博进行了“炮轰”,其反问称“请问预征比例的提高,不变相增加开发成本吗?开发成本的加大会有利于降低房价吗?预征比例的提高将该交和不该交的税提前纳入财政的口袋中,难道是合理并有利于增加市场供给吗?”
去年6月,国税总局通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称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加强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工作,把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把土地增值税预征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结合起来;把预征率的调整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实际税负结合起来;把预征率的调整与房价上涨的情况结合起来,使预征率更加接近实际税负水平,改变目前部分地区存在的预征率偏低,与房价快速上涨不匹配的情况。
此外,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售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如实填写《售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目前北京市房产转让个人所得税带征率为1%。
张大伟称,最近发改委及税务部门针对楼市调控的政策出台,说明了楼市的调控政策依然未出尽,调控仍然在从严从紧。“预计最近还有可能次第出台新的政策,楼市很可能出现明显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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